湘教工委通〔2016〕72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 |
长沙地区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为落实好长沙地区各有关高校2017年度党报党刊发行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2017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对于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党报党刊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引导广大高校师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都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党委要把党报党刊发行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党委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宣传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2017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顺利开展。 二、征订范围。列入2017年度党报党刊发行范围的是:《人民日报》、《求是》、《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人民日报》、《求是》、《湖南日报》、《新湘评论》等主要党报党刊要订阅到各高校及所属系(院、室)的基层党组织。 按照2017年度全省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会议要求,积极做好《新华每日电讯》的发行工作。 三、经费保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订阅经费,凡用于订阅报刊的公用经费,只能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和对本职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其他重点报刊。学校用于订阅党报党刊的费用可在教育事业经费中列支,要有明确规定用党费订阅党报党刊的具体办法,特别是确保每年有一定数量的党费用于高校学生党支部订阅主要党报党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费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处级以下干部职工提倡采取“私订公助”形式订阅。 四、订阅办法 1.订阅《湖南日报》联系人:王运芝,13755191958;余瑞梅(长沙县,18684880797)。 2.《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湘评论》到学校所在地邮政局(所)办理订阅手续。 五、其他要求。为统计征订数据上报省委宣传部,请各高校于12月5日前将本校党报党刊征订发票复印件送交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对未能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高校,将于12月中旬再次召集召开党报党刊发行推进会议,全力确保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 联系人:殷劭,联系电话:0731-82204082。
附件:2017年度长沙地区高校主要党报党刊征订计划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10月27日 |
湘教工委通[2016]72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